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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辞职,公司却在离职证明上写“被辞退”该怎么办?

时间:2022年08月10日

编辑:佚名

其实,这未必是坏事,HR可能故意刁难你,让你找不到下家,但你要是不怕折腾,就可以拿着这份离职证明,反咬他们一口。而你要是怕折腾,就要求他们重开离职证明,不同意就找劳动部门。
一般的员工离职流程就是,员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,然后公司安排交接事项,等工作交接完成之后,公司在你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的时候,给你开具离职证明,然后你就正式离职了。
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,可以是口头通知领导和人事,也可以是书面通知,向公司提交一份《离职申请书》,说清自己关于离职的原因和想法,一般基层员工口头通知就行了,高层管理人员才需要提交《离职申请书》。
员工在正式离职之后,就可以去找新工作了,找到了下家,在入职的时候提交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就可以了。但是要是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上写的是“被辞退”,那下一家公司一般是不会接收的。所以一份“被辞退”的离职证明,对员工找下一份工作是有很大影响的。
明明是主动离职,公司为什么要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?
只要是神志稍微清醒一点的HR,在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时候,相信都不会弄错,把主动离职写成被辞退。他们之所以这么做,一般都是故意的,原因就是想故意刁难你,让你拿着这份“被辞退”的离职证明找不到下家。
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很常见的,特别是在一些小公司,老板和领导小肚鸡肠,看着员工离职,想留又留不住,所以就在离职证明上面下手脚,故意来刁难他。
对绝大多数人来说,离职证明仅在于入职下一家公司的时候用,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,都是需要他们提交离职证明的,除非你是应届大学毕业生。
下一家公司为什么要这份离职证明呢?一是防止你脚踏两只船,与上家公司的关系没撇清,又来入职下家公司,这可能会把下家公司扯入法律纠纷。
离职证明,本身就是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,其根本目的,是为了证明你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,让下一家公司放心去聘用。二是为了证明你的工作经历,看是不是和简历上写的一致。
所以为了证实你的工作经历,以及防止法律上的风险,下家公司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,一般是需要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的。
在离职证明中,需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、工作岗位、本单位工作时间等等,这几项是必须要写清楚等等。
此外,离职原因是可写可不写的,它主要表面你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,是需要看离职原因的,只有你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写的是被动离职的,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,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:
第一,失业前本人和前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。
第二,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。
第三,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且有求职意向的。
我们在工作期间,公司给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里,是包含了失业保险的,所以第一个条件就满足了。如果是公司给我们开具的离职证明是“被辞退”,那第二个条件也满足了。第三个条件只要进行失业登记一下,就满足了。所以去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,是完全没问题的。
不过,如果你明明是主动辞职的,公司故意给你开具“被辞退”的离职证明,你拿着这份离职证明去领失业保险金,其实属于骗保行为,不值得提倡。
而且你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,一般公司方面主动辞退员工的,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,有的是N+1补偿,有的是2N补偿。
但为了保险起见,还是在发现之后,立马就要求他们重开离职证明,不行就找劳动部门解决。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做法。你要是不怕折腾,那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,向他们索要赔偿金,或者在找工作被拒后起诉他们,这样你付出越多,获得的收益可能也就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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